南韓歷任總統往往風光上台,數年後卻身敗名裂無法完成任期,甚至被判入獄。有分析認為是憲法賦予總統過大權力所致,令總統須負責任命各部門大量重要職位,有權決策全國大小事務。
韓國外國語大學客座教援劉永和(音譯)表示,總統有「令人難以置信的過大權力」,舉例指:「總統眾所周知須在單一五年任期內,委任7,000人出任不同政府職位,沒有人能記住7,000人,更遑論要分別指派他們職位。」
政治評論員劉暢宣(音譯)指出,由於政制缺乏監察和權力平衡,總統及其親信得以擁有濫用權力的空間。南韓對上一次修憲已追溯至1987年,當時民主運動浪潮後從專權政府恢復總統直選,劉暢宣認為當時制憲過程緊急,缺乏機會提出質疑和考證。
總統文在寅(圖)去年上台後積極推動修憲,上月公佈計劃主張將現時總統的單一五年任期,改為最長兩屆四年任期,並撤回總統對憲法法院首席法官任命權、賦予國會任命監察人員權力等。惟最大反對黨自由韓國黨要求總理一職由國會推舉,主責內政,總統則主責外交和保安。
青瓦台被指風水差
除了憲法體制問題,各界亦試圖解釋南韓總統落得如廝下場的原因,有學家認為是歷史、民族性因素所致,更有風水師指是總統府和昔日宮殿所在地青瓦台風水差之故。1392至1910年朝鮮王朝其間,27名王儲僅七人成功繼位。文在寅現改在光化門辦公。
韓聯社/《南韓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