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hot talk】網傳上水河上鄉喪燒炮仗 網民:無法無天

【網民hot talk】
網傳上水河上鄉喪燒炮仗 網民:無法無天

雖然香港已禁止燒炮仗多年,但新界部份原居民村落每逢節慶都會「犯禁」燃點煙花炮仗助慶。剛於周日(4月1日)結束的上水河上鄉洪聖爺誕,同樣有村民在活動期間燃點幾十米長的炮仗,場面震撼。有市民將當時情況拍片放上網,指現場無見到有警員執法,質疑原居民刻意犯法「無法無天」。《蘋果》向民政事務局及警方查詢,雙方均指無收過大會申請燃放炮仗,故屬違法。但本身是河上鄉原居民的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就指,燒炮仗是中國人傳統,「高興嘢嚟嘅,唔使咁多事實」。

有市民日前「North District北區」fb群組發佈一段長約半分鐘的影片,指在洪聖爺誕期間,有村民在河上鄉排峰路洪聖古廟外,用竹杆將一條長幾十米的炮仗垂高,有人大叫一聲「燒炮仗」後,由一名無任何防護裝備、僅穿T侐短褲的男子用打火機點燃炮仗,炮仗爆裂之聲此起彼落,一直燒逾20秒,期間有不少市民近距離圍觀。

有網民質疑村民「公然犯法」,揶揄警方「買佢哋怕、唔敢執法」、「南生圍放火都得,有咩唔得?」引來居於圍村的居民留言反駁:「圍村係咁架啦!睇唔慣咪住新界啦!」結果觸發一場罵戰,有其他網民反駁「犯法講到奉旨合法咁,你係得嘅」、「犯法係一回事,無人捉係另一回事。」有人更形容香港同元朝一樣都係對人分等:「官商黑鄉第一等、大陸人第二等、色目人第三等、警察第四等、香港人第五等」,相信警察會對圍村居民違法一事「隻眼開、隻眼閉」。

有份出席洪聖爺誕活動的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接受《蘋果》查詢時指,自己無留意在場是否有人放炮仗,笑指在場無警員執法,「你話打劫銀行都無事㗎啦!」他指除非政府授權鄉委會,否則鄉委會都無法在場阻止村民。至於日後會否奉勸村民守法、不再燃放煙花炮仗,侯只重申燒炮仗是圍村傳統,自己無法阻止。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跟進了解事件,重申一直致力打擊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呼籲市民如懷疑有人進行有關的違法活動應向警方舉報。

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及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均屬違法,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網民咁講】
Antonio Wong:南生圍放火都得,有咩唔得?
Heyman Leung:香港同元朝一樣都係對人分等㗎。官商黑鄉第一等、大陸人第二等、色目人第三等、警察第四等、香港人第五等。
Raymond Li:有晒片,差佬係咪最少要去拉點火嗰個呢?
Chung Wan:邊個燒呀?你有冇當場捉住佢?無就企埋一邊睇燒炮仗!
Cindy Leung:圍村係咁㗎啦!睇唔慣咪住新界啦!
Kyle Li:犯法講到奉旨合法咁,你係得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