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情侶前年初於Instagram訛稱有韓國天團BIGBANG在韓國演唱會門券出售,不但用男方前女友的名字充當賣家,更用前女友銀行戶口接收60名粉絲共逾38萬元,59人赴首爾後撲空,有事主透過facebook起底得知女方廬山真面目,竟在首爾巧遇對方,但對方死口否認是賣家。
記者︰蔡少玲
騙徒分別是任職散工的男被告李松基(25歲)及任侍應的女被告李樂童(23歲),被假借名義騙財的「曾小姐」曾穎懿則是男被告的前度。兩被告昨於區院分別承認共13項欺詐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押後至本年20日判刑,其間二人還柙。
男方用舊愛戶口犯案
根據案情,兩被告曾向事主稱真正賣家是曾小姐,然後化身為「曾小姐」,叫事主存款到一個銀行戶口,到韓國時找她取門票,更曾展示「曾穎懿」的電子機票截圖,以證明她會到當地交收門票。警方後來發現,收款的銀行戶口持有人是男被告的前度曾穎懿,而兩被告更以曾名義購買機票以增加可信性。
一位姓張的女粉絲前年1月尾付款後,收到「曾小姐」發送代購門票的照片,但她發現該門票與早前網上張貼的門票一樣,懷疑受騙,要求退款但遭拒。張後來從其他買家得悉懷疑賣家的fb用戶名為「Hitomi Kuchimoto」,發現友人也是對方的fb朋友,從友人得知賣家真名李樂童,並從其fb看到女被告真身。
同年3月4日,張按原定計劃往韓國,在地鐵車廂遇到一對男女,認出其中一人是女被告,遂上前質問,惟對方否認是李樂童,雙方發生爭執。同日張發現相片被換上用作賣家的WhatsApp頭像。
至於真正的曾穎懿,原來早於2014年將提款卡借予男被告,二人翌年分手,但她並無取回提款卡。2016年2月初,任職銀行櫃台員的曾發現戶口有數筆異常交易,追問男被告,他稱款項來自合法業務,曾擬取消戶口,叫他提清款項。男被告指提款卡被自動櫃員機沒收,要求她代提取餘款1.5萬元。兩天後一名事主找上門,原來該事主按機票上的名字在fb尋獲曾,曾方知戶口被用作行騙。
案件編號:DCCC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