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被告本是情侶,育有一對子女,更曾利用部份騙款購買三枚鑽石戒指,其中一枚鑽戒值逾3.4萬元,另一對價值5,800多元的為婚戒,本作為結婚之用,惟案發後兩人已成陌路人。
女被告李樂童因有門路,案發前兩年曾在香港出售韓星演唱會門票,有事主亦透露友人曾向「阿瞳」買票。據了解,她與男被告李松基的解釋是原無意騙財,只是替他們買票的中間人突然失蹤,二人無法交代才演變成如斯田地。
二人曾多次提款共20多萬
根據案情,兩被告前年1月以「Bigbangbuyer」用戶名稱於Instagram張貼廣告出售BIGBANG門票,並附電話號碼作聯絡,同年2月要求買家直接以WhatsApp聯絡真正買家「曾小姐」。案中60名買家議價後付出1,320元至6.8萬多不等,涉款30多萬元,共191張門票,「曾小姐」後來以不同藉口拖延交付門票,最終要求事主3月到韓國交收,但賣家並無現身。
兩被告於同月17日被捕,警方在女被告身上撿獲一枚鑽戒。銀行閉路電視顯示,二人曾多次往自動櫃員機提款共20多萬元。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