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聽我解釋!」江蘇泰州陳姓媽媽憶起8歲兒子的遺言,不禁淚眼婆娑。事關本年1月5日,陳女思疑兒子弄丟了她的手機,憤而用針、木棍對兒子施暴,復回房睡覺,翌日起床,才驚見兒子躺在睡房地上,急救員趕抵現場,證實兒子已返魂乏術。幾日後,小陳在融雪中找回手機,卻失去了寶貝仔。3月20日,泰興檢察院批准拘捕陳女。
陳女哭着對檢察官講述事情經過,1月5日下午6時多,陳女下班後,一口咬家兒子把其手機弄丟,着急地要兒子和她一同去家外雪地尋手機,期間她情緒激動,因認為兒子說謊,掌摑了兒子2下。2人無果而回,陳女檢查兒子功課時,發現他還沒完成,當下更加生氣,拿木棍向兒子的手心奮力打了2下,並責令當晚必須把功課做完。
兒子性格也十分倔強,遲遲不肯動手做功課。陳女想起兒子之前多番不願做功課,又再次用木棍毆打兒子屁股、手部。此時,陳女揭發兒子沒保管好文具,覺得兒子常說謊、不聽話,用刀恐嚇兒子:「你再說謊我就給你放血」,兒子嚇得馬上躲到枱底說:「媽媽,你聽我解釋,不是這樣的」、「媽媽,我很孤單,我想要你陪我,你可不可以不上班?」這番話卻沒有打動陳女,她以說謊縫嘴為由,用縫衣針對兒子的嘴、腿、腳等部位戳了數十下,然後便氣呼呼地回房間呼呼大睡。
翌日早上,陳女起床後,驚見兒子身體異常地躺臥在房間地下,即時報警,可是,救護員到場證實兒子已經去世。經法醫鑑定,8歲兒子被他人揮動的鈍器反復打擊,導致全身廣泛性軟組織損傷,引起創傷性、失血性休克合並肺脂肪栓塞而死。大雪融化後,陳女在家門外找回手機,悔不當初。
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後,檢察官聽取孩子父親意見,他說:「老婆除了照顧孩子生活、學習,還上班掙錢貼補家用很不容易,他認為老婆當時本意是好的,不想追究老婆任何責任」,孩子爸爸雖然諒解,但是陳女不能免於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月20日,泰興市檢察院對正式拘捕陳女。案件經公安部門進一步審核偵查後,陳女將被移送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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