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撕滿月嬰孩 - 林夕

手撕滿月嬰孩 - 林夕

嬰孩哭啼令人煩,完全不會哭,卻有毛骨悚然的感覺。去年五月,台灣苗栗一名四個月大的嬰孩,膝蓋內側曾被撕裂,八公分傷口流血不止,做手術縫針時,不哭也不鬧,像個娃娃公仔似的,如果不知道前因,簡直像一齣驚悚電影的開場。
但這真是一齣驚悚劇,沒有鬼,只有更恐怖的人。縫針的護士事後回想起來警覺:「應該是習慣了,或許這傷口的痛,與先前被打到骨折痛楚相比較,根本就算不上痛。」之前被打到骨折,其實不夠準確,比打複雜得多,應該是被手撕到骨折。案發時醫生驗傷,發現傷者全身有多處陳舊骨折與骨痂,當時只是剛剛滿月,從傷患推斷,一直受斷骨分筋之苦受了四個月。據兒童醫院急診主任說,嬰兒骨頭密度不高,遭遇特定角度就會折斷;「特定角度」,對不起,那畫面太像吃手撕雞了。醫生又表示,以醫學上疼痛指數0至10分來看,這孩子的疼痛程度肯定超過最痛的生產疼痛10分。啊,這比懷胎十月把他生下來的「偉大」母親還要痛。
所有幸福家庭都差不多,不幸童年卻各有故事。這話我不肯定有沒有記錯,即使倒過來好像也沒關係。不幸家庭其實也有類似背景,這宗虐嬰案發後,查出父親才二十歲,大概沒做父親的準備,而且原來已因詐騙案入獄,平常跟親人關係疏離,後來承認是他徒手拉扯、凹折、扭斷親兒四肢,前後共手撕八次,有時打完還要再咬。通常由「天下總有不是之父母」引發的家庭悲劇,通常會問:「怎麼會有這樣的爸爸?」我最關注的是施虐者另一半在做什麼。毫不例外,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名母親二擇一,當了「賢妻」就放棄做「良母」,全程不吭一聲,事發後還想嫁禍他人,跟檢察官說嬰孩交由好友照顧,幫獸父隱瞞。
有這樣的丈夫,改變不了對方,也不告發,不攜子避難,很有忍讓「美德」,雖然比起縱容性侵親女之類獸夫輸了一截,這婦人出身背景若查明了,也該有一定參考價值。至於有這樣的父母,往後人家過父親母親節時,心裏會怎麼想?現在這名還在發育中的一歲小小孩,開始學習走路,矯正手術再加復健後,有O形腿與左手外翻等後遺症。幸好,心理治療師說,幸好三歲以前幼童記憶來得快去得快,只要不繼續被傷害,就會逐漸遺忘。怎麼忘啊?此一歲嬰孩往後由誰養大?看見自己後果,問起前因,會怎麼看親情看人性?有說童年陰影會影響一生,但願這種遺傳可以「斷輪迴」,禍不及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