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青年糾黨斬人囚7年

尼泊爾青年糾黨斬人囚7年

【本報訊】貿易公司職員放工在停車場遭3名蒙面人追斬,手筋腳筋被斬斷,事隔近兩年步行仍受影響。犯人迅速逃去,但一名20歲在學尼泊爾刀手兩個月後落網。他昨在高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信納他沒份策劃,若非一時瘋狂參與犯案,應有光明前途;他故意令事主嚴重受傷,應以11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和求情後,判監7年。

事主手腳筋遭斬斷

辯方求情指犯人有三名尼泊爾刀手和一名中國人司機,被告Kalzang-chewang Lepcha和其餘兩名刀手是同學和朋友,對方聲稱介紹工作誘他加入犯案,他因朋輩壓力愚蠢答應。他在港讀完中六,事發時正讀商科職訓,本來前途光明,現非常後悔,曾作供協助警方。不過控方指協助有限。
案發於2016年5月26日晚,27歲林姓事主和4名同事在荃灣嘉達環球中心5樓停車場取車。林注意到一輛黑色平治泊在平時沒車的位置,但沒多加理會。林登車時,3名刀手從平治衝上前斬他,10秒後乘平治逃去。林的頭皮、右前臂、雙腳遭斬傷,右手右腳被斬斷筋,需動手術及重新適應步行。被告在林的座駕留下指紋,他於同年8月落網。
案件編號:HCCC399/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