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警長涉在商場扶手電梯尾隨女子及用手機偷拍她的裙底短片,女子原來是警嫂,發現被跟蹤及偷拍後報警,涉案休班警長在同袍到場前刪除影片。案件昨提訊,他被控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由於需待辯方索取審訊文件及給他法律意見,他毋須答辯,准保釋候訊。
5月10日再訊
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訊,被告莊志強(45歲)報稱是警察,他被指於去年11月27日在油塘大本型商場由地下2樓、2至3樓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女事主的裙底。
辯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以待向控方索取審訊文件及給被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辯方申請,亦不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准被告以現金5,000元保釋。
案件編號:KTCC650/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