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公司 湯森路透前經理囚80月

欺詐公司 湯森路透前經理囚80月

【本報訊】新聞機構湯森路透香港有限公司一名前設備經理,隱瞞工程承辦商是由其父開設,於2007至2014年間向父親公司批出1,900萬元合約,經理日前被裁定欺詐罪成。辯方昨批評廉署花了兩年半時間調查,並引述上訴庭的案例指,兩年調查已算是頗長的延誤。區院法官反駁稱「上訴庭唔一定啱,有啲(案件)查5、6年都唔係延誤」,最後判經理監禁6年8個月。

官:同偷1,200萬冇分別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被告林詠安(41歲)故意向僱主隱瞞他與承辦商公司Skytech Engineering & Co的關係,認為被告才是Skytech的實質操作人,原本只需700多萬元的工程,Skytech卻收1,900多萬元,被告令自己及家人獲利1,200萬元,林官批評被告「同偷1,200萬元冇分別」。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求情時指,廉署於2013年12月接到設訴,花了兩年半至2016年6月才完成調查,然後律政司又用4個月才提供法律意見,比一般的兩個月長。謝指案情不複雜,花年半調查也夠。謝引述案例指,上訴庭也認為兩年的調查時間算是頗長的延誤。
林官不認同:「上訴庭唔一定啱,可能真係要查兩年半,有啲嘢唔係一查就查到,有啲(案件)查5、6年都唔係延誤,要睇案件性質、調查機構工作量。」
案件編號:DCCC984/16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