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未婚妻疏忽照顧女兒 情緒受困衝路障飛車6公里 停牌男判囚

稱未婚妻疏忽照顧女兒 情緒受困
衝路障飛車6公里 停牌男判囚

【本報訊】停牌男子駕駛七人車在警察路障被截查,馬上加速狂飆,以時速120至180公里逃避追捕,隧道內連環切線,3分半鐘亡命穿梭6公里後撞到巴士才停下。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等罪,求情稱因未婚妻疏忽照顧初生女兒,他情緒受困擾愚蠢犯案。法官提及早前有警員無辜被撞死,形容被告說法令人不寒而慄,他操控一部可以殺人的兇器,當晚更下着毛毛細雨,沒造成傷亡乃大幸。法官判他入獄16個月,停牌3年,罰款1,000元。
記者:勞東來

被告張灝華(37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使用裝有非法視像顯示器的車輛、沒有第三保罪,否認一項拒捕罪。張任職汽車美容師,有危險駕駛前科,2013年被判囚1年,停牌4年至去年6月為止。他須於停牌期最後3個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才可復牌,惟他過早於2015年底上課,故去年7月9日本案發生時他並無有效駕駛執照。

被告張灝華當日狂飆6公里後撞車被捕。

有爆竊傷人等14案底

案發於清晨5時許,警察在葵涌青沙公路設置呼氣測試路障。沒有飲酒的張駕駛朋友的白色七人車,車速本來減速至10公里,但他看見警方示意抽查後立刻加速,警方出動兩部警車追捕。途經尖山隧道及沙田嶺隧道時,張4次橫越雙白線,其中一次警車切線爬頭阻擋他,他連續橫越兩條行車線逃走。在車公廟路張再衝紅燈和掉頭,最終收掣撞上載客30人的龍運雙層巴士,幸沒人受傷。
辯方求情指張因情緒困擾,頭腦不清晰而犯案。起因是張的未婚妻將初生1個月的女兒獨留在GoGoVan貨車上,案發前一日被控疏忽照顧,法庭頒下兒童保護令,女兒須入醫院觀察。張對未婚妻感憤怒,同日他前往探女兒時,因未辦理出世紙而無法確認他是生父,他被拒探望倍添着急。其後未婚妻留在醫院,惟晚上她突回家,正在上班的張擔心女兒出事,飛車趕往找未婚妻了解,愚蠢犯案。
法官陳廣池謂不明白張冒險逃離路障打算「博乜嘢」,辯方指他一時愚蠢,沒想過後果,現坦白認罪並承諾不再犯。辯方續指張雖有爆竊和傷人等14項案底,但為了女兒他決心重新做人,不過法官指張仍未與未婚妻結婚,又沒有及早辦理出世紙,女兒出生1個月仍未取名,質疑他如何為女兒着想。
案件編號:DCCC7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