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換牌慢累找換店「無牌」經營

海關換牌慢
累找換店「無牌」經營

【本報訊】海關在3月1日正式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新法例下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展示牌照正本。但《蘋果》接獲有找換店投訴,新例實施後仍未獲發牌照正本,其間遭內地客投訴「無牌經營」,質疑海關準備工作不足,令業界冒險在違法下經營。截至3月22日只有不足四分一金錢服務經營者完成更換牌照。
涉事找換店東主向《蘋果》表示,早前為內地顧客找換人民幣時,被客人投訴無在店內張貼牌照正本,質疑他是無牌經營。事主向海關查詢得知牌照今個月中才分批給牌照,並被告知期間仍可照常營業。事主認為法例通過和刊憲多時,海關應有足夠時間安排,質疑為何迫令業界冒險「犯法」做生意。
有金錢服務業人士指,過往海關都會向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照,分店則展示該牌照副本。新例實施後,海關要再為持牌人各分店發牌照正本。但現時海關仍在分發牌照,相信當局未會就此執法。

不足四分一店獲發新牌

翻查資料,立法會相關條例法案委員會於去年10月舉行首次會議,1月24日完成條例草案的二讀和三讀,條例於2月2日刊憲,3月1日生效。海關於法例生效前一天,即2月28日發通函,提醒金錢服務經營者須按規定展示牌照正本。但海關亦在通函指,「將會」向所有金錢服務經營者的持牌公司及其分公司發出經修訂的牌照,並將通知個別持牌人,於2018年3月12日至5月31日的指定期限內到海關更換和領取牌照。
海關回覆指全部1,349名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均須辦理更換牌照手續。截至3月22日有307名金錢服務經營者完成手續,已換牌的比例不足四分一。海關指持牌者如有需要可到辦事處辦理,可即時獲發新牌。而經營者更換牌照前,可展示原有牌照正本繼續營業,新例在刊憲後已着手處理更換牌照事宜,以郵寄方式發出更換牌照通知書,持牌服務經營者分階段於5月31日前辦理。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