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工人昨在跑馬地黃泥涌道一外牆搭建棚架時,棚架突然下塌,兩名工人從5米高墮地,其中一名工人頭部重創,經送院後證實不治,遺下妻子及兩名在學女兒,另一工人輕傷留院。勞工處事後勒令承建商停工,徹查事故起因。
記者:胡恩宏 翁鈺輝
死者楊開業(59歲),有數十年搭棚經驗,家住屯門悅湖山莊,大女正在美國修讀護士碩士課程,幼女則於科技大學就讀商科二年級,妻子為全職家庭主婦,死者是家中經濟支柱。
未知安全帶是否扣牢固位
現場為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一幢大廈,承建商本月初受聘在外牆搭建棚架維修,昨午2時許,楊與36歲姓梁工友在離地5米高的棚架上搭建4米乘10米斜棚,當時另一名工友則站於地下負責「睇位」,其間斜棚突然下塌,2人當場墮下,楊頭部着地昏迷,梁則雙腳受傷及頸部扭傷,工友見狀報警。兩名傷者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楊經搶救後證實不治,梁則情況穩定。
據知,兩名工人事發時都有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但未知安全帶尾繩是否扣在牢固位置。勞工處人員事後到場調查,並向承建商發「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使用有關棚架工作至另行通知。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評估現場環境,指下塌的斜棚主要用來盛載墮下的物料,估計綁實斜棚內竹與竹之間的尼龍繩未有綁好,突然鬆脫,致工人從棚架墮地釀成傷亡。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表示,僱主有責任監督工友正確使用安全帶,包括安全帶尾繩是否扣於牢固的位置;若工友在高空工作,僱主應考慮為工友加裝獨立救生繩,促勞工處徹查事故起因,若發現有人違規,應作出嚴懲。
據了解,工程承建商為富林工程營造有限公司,《蘋果》致電公司查詢,職員以負責人不在未能回應事件。資料顯示,「富林」曾於2006年及2011年亦發生工人從棚架跌下引致傷亡的工業意外,事後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2007年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沒有確保棚架的支持設施穩妥及拆卸棚架時欠缺監督,被判罰款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