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報刊辦督察:從新聞片認出參與者

電影報刊辦督察:從新聞片認出參與者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案續審,控方早於開案陳詞透露第五被告林倫慶的被捕過程較為特別,全因一名電影報刊辦督察認出林後再報警。該督察昨供稱,案發前半年便衣巡邏一個漫畫展覽,其間被一名身高至少6呎、眼窩深的男子阻礙行動,最終需報警求助。他對該男子印象深刻,至案發後從「時聞香港」fb專頁認出該男子參與旺角騷亂,於是報警。

巡漫畫展曾被同一人阻撓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督察葉志成昨供稱,案發後早上他瀏覽fb,從專頁「時聞香港」中看到一段on.cc的新聞片段,發現一個「非常非常似我見過嘅人」參與旺角騷亂,遂以手機截圖。
葉解釋早於2015年8月,到九龍灣一個漫畫展便衣當值期間,被一名身形高大、短髮、戴眼鏡及眼窩較深的男子高舉雙手阻撓,而該男子身旁一直有人舉機拍攝。他終報警求助,並要求警方索取該兩男子資料。
至2016年2月14日案發後,葉再到漫畫展便衣當值,與該名高大男再相逢。他主動表示:「又係你呀?」男子回覆:「Hello!係呀!又係我呀!」他續指「差人好似搵緊你喎」,惟對方反問:「差人又搵我?」跟着轉身離開。兩日後,葉向警方供出認得其中一名參與旺角騷亂人士。控方昨在庭上播出多段現場片段,葉均稱認得片中人是該名高大男子。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0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