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喪父的年輕機械技工,不滿母親遲遲未辦妥繼承遺產手續,今年初凌晨時分為此與母爭執,其間隨手拾起13吋半長鎚仔,襲擊母親手肘及背部多下,手肘腫起的母親忍痛大義滅親報警拘捕兒子。不肖技工昨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不禁質問他:「咁緊張做乜嘢呢?好等錢使咩?」據知被告亡父是水務署公務員。
記者:伍嘉豪
被告戴譽威(27歲)昨承認於今年1月22日凌晨,在長沙灣李鄭屋邨仁愛樓的家中,襲擊母親梁麗燕(53歲)。
母庭上呈求情信
案情指當晚近凌晨2時,被告因母親未有到高等法院處理父親的遺產承辦事宜,開始責備母親,母子爭執期間他從睡床拿出一支長13.5吋(34.3厘米)鎚仔,擊打母親左手肘數次及背部一次。母親手肘有觸痛及腫起。被告被捕及警誡後道歉,稱衝動犯案,指鎚仔是平日修理傢俬用。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過往有3項涉及暴力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2016年逝世,母親延至今年初仍未辦妥遺產事宜,被告因而情緒激動,失控犯案沒預謀。辯方指被告案底不涉家庭暴力。旁聽的母親多次在公眾席站起,要求呈上求情信,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嚴問被告:「乜嘢事幹咁緊要,要攞個鎚打阿媽呢?」又說:「你睇你阿媽幾緊張你,你道咗歉未?」被告答:「之前講過,今日喺庭上再講多次,對唔住媽媽。」惟嚴認為態度不認真,質問:「你睇你乜嘢態度?」被告即再致歉:「媽媽對唔住。」官告誡被告:「你阿媽仲幫你寫咗求情信,我印個副本畀你,你好好反省點對阿媽。」嚴官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下月16日判刑。
被告母親離開法庭時透露,亡夫是水務署技工主管,遺產事宜現已全部辦妥,強調已原諒被告:「佢係我個仔嚟嘛。」
案件編號:WKCC4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