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歲女童不堪被母親及其同居男友長期虐待而離家出走,原來她一年多來先後被衣架、不求人、晾衫棍、藤條襲擊,母親更咬她的手,母親男友則掌摑她十多下。兩人昨認罪,母親求情稱愛錫女童,但她太頑皮及愛說謊才體罰她;男友稱視女童如己出,但裁判官指兩人的所作所為如何引證,「愛錫女兒?點睇到?」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再訊,任職侍應的姓蔡女被告(40歲)原被控7項虐兒罪,昨承認6罪;任職點心師傅的同姓男被告(50歲)原被控兩罪,昨承認一罪,兩人餘下的兩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女被告是女童母親,男被告是女被告同居男友。女童於今年1月11日晚離家出走,到阿姨住處後稱因看卡通片遭女被告襲擊,又指前年起遭兩被告襲擊。
事主由保良局照顧
女被告翌日因女童失蹤而報警,阿姨將事件知會校方,警方拘捕兩被告。女童送院證實頭皮擦損,後頸有兩處瘀傷,右唇角擦損,右前臂被咬傷,右手掌紅腫,臀部有兩處各5厘米乘5厘米瘀傷。
女童向警方稱,前年6月至今年1月11日,遭女被告用衣架及不求人襲擊,又被咬手,被晾衫棍打背,藤條打臀部和手掌;男被告則掌摑她十多巴。女童最初被襲擊時8歲,裁判官吳蕙芳看到女童傷勢照片後說:「犀利呀!屁股俾人打到瘀晒!」
辯方求情時指,女被告與前夫育有一對子女,前夫沒付贍養費,由她獨力照顧兒女,7歲子在內地生活,她定期往探望。患有焦慮及抑鬱的她實愛錫女兒,吳官反問:「愛錫女兒?點睇到?」辯方續指因女兒太頑皮及常說謊,女被告才用體罰這錯誤的管教方法,她願意接受專業人士輔導,望案件結束再照顧女兒,女兒現由保良局照顧。
至於男被告則失婚,3年前與女被告拍拖,辯方指他視女童為親生女,只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吳官指「點可以摑面」,「失控咁打十幾巴」,辯方指他已反省,不會再犯。
吳官索取感化等報告,准兩人保釋至下月23日判刑,兩人道謝,惟裁判官回應:「唔使多謝我住,係幫你定係罰你?仲未決定!」
案件編號:KCCC1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