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搖搖搖到斷魂橋 - 曾志豪

搖搖搖搖到斷魂橋 - 曾志豪

2018年是倫常慘案年,至親血緣變成了致命血案;仍未走出生父狠虐女兒致死的陰影,又要面對搖搖搖搖到外婆橋變成搖到斷魂橋的悲劇。
那可不是小紅帽童話裏面,由豺狼裝扮的外婆啊,為甚麼結局都是吃掉了自己的親人?
或許每個兒女都覺得,找父母看顧孫兒,就算不敢說天經地義,也應該是「順理成章」吧;或者還會認為,益咗你啦阿爸,咁恨抱孫發揮餘熱。
我也一直這麼想,覺得這是一份優差,父母應該倒貼俾番「租借小朋友玩樂」費用給我。
直至上周做了一輯電台節目,才如夢初醒。
話說上周電台節目,探討「三十幾歲仍和父母同住」的都市現象,一心以為受害人都是子女,苦於無錢無能力搬出去,唯有硬着頭皮和父母同住。
誰知電話打上來訴苦的,全部都是,被迫和子女同住的父母!這些父母紛紛吐苦水,甚麼「個仔三十幾歲仲要同我一齊住,搞到我好辛苦,無晒自己私人時間」,還要遷就配合仔女的脾氣,忍氣吞聲。
有一個媽媽甚至說,「個仔仲旨意要我幫佢湊孫,我以前已經幫個女湊大咗一個,以為終於甩難,點知又到個仔結婚,我想推,佢就怨我大細超唔公平。」
原來許多父母根本不喜歡和「超成年」子女同住,大家都篤眼篤鼻。也不是全部都樂意湊孫。
弄孫為樂,湊孫為苦,即使已經是祖父母輩,也仍然渴望有自己空間時間,並不等於健全身心便要為子女服務。
偏偏許多子女,在生兒育女時,都把「父母代湊」計算入成本之中,否則便要兩公婆有一個留守家中做全職家長,經濟上便失了預算。
因此,做父母的,要提前和自己的子女「打針落藥」﹕「自己生仔自己湊,還得到先好借,湊得到先好生,咪靠晒阿爸阿媽呢個中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