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無業婦於去年七一企圖搶去正參與遊行的女長毛雷玉蓮的示威道具,即貼有國家主席習近平相片的玩具爪,兩人扭作一團,女長毛倒地受輕傷,玩具爪亦損毀。婦人昨承認普通襲擊及刑毀兩罪,辯方指她參加七一慶典後遇上女長毛,一時過火才犯案。裁判官斥責她損壞香港基本原則,昨判她入獄兩周,緩刑一年。
官斥損港基本原則
案情透露,女長毛雷玉蓮於去年7月1日參加七一遊行,手持貼有國家主席習近平相片的玩具爪,行至灣仔軒尼詩道310號對開,被告伍小萍(60歲,圖)突出現及企圖搶走玩具爪。兩人扭作一團,雷高叫「救命啊!你做乜搶我啲嘢?」後失去平衡倒地,左中指受傷,玩具爪亦告砸毀,但雷一直緊抓玩具爪把手,被告則緊捉習的照片,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有4個不同類型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一對子女,靠綜援過活,非有計劃犯案,亦非刻意弄傷雷,只是一時過火才犯案,望能輕判。裁判官指在香港可自由表達意見,意見分歧亦屬常見,但被告犯案實損害香港的基本原則。
案件編號:ESCC347/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