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讓香港不如大馬(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國歌法》讓香港不如大馬
(時事評論員 黃世澤) - 黃世澤

政府公佈《國歌法》草案,打算將惡搞中國國歌列作刑事罪行,可判監禁,而且不作諮詢霸王硬上弓,林鄭月娥的蠻橫態度比《基本法》23條立法時的葉劉淑儀和董建華還不堪,林鄭月娥果然是帝制的積極擁護者。
惡搞國歌很多人將焦點放在港獨派噓國歌的行為,那是錯誤。在其他國家,惡搞國歌可以是針砭時弊的重要工具。2007年,當時在台灣留學、以惡搞起家的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惡搞馬來西亞國歌成《我愛我的國家》,痛斥馬來西亞政府一連串政治亂象,包括警察貪污、警察濫用暴力、清真寺擾民、華人受到種族歧視、文憑不受承認、政府公務員效率差劣等一大堆問題。當時馬來西亞政府想用改編國歌詆毀國譽拘捕黃明志,事件引發國際社會嚴重關注,亦在馬來西亞內部引發政治緊張,政府才放棄拘捕黃明志。
雖然黃明志惡搞國歌,但馬來西亞人一向認為黃明志十分愛國,不單因為黃明志宿舍還掛大馬國旗的舉動,而是他沒有留在台灣,返回大馬一直與威權政府對抗,甚至拍了不少禁片。而他改編國歌痛斥大馬各種亂象,也是基於愛國的心。說穿了,所謂《國歌法》,逼香港愛國必須愛黨,這種國,實在不愛也罷。
筆者敢問,現時林鄭月娥是否要在言論自由標準上,搞得香港連馬來西亞也不如。甚至香港的《國歌法》,要給馬來西亞等國家開個先例,屆時馬來西亞將香港《國歌法》條文照抄入馬來西亞,之後華人就連用改編國歌來痛斥時弊的渠道也失去。林鄭月娥屆時還不成一個超越馬來西亞威權政府的亞洲政治惡棍?

只會令年輕人更離心

以往英國人以異族身份統治香港,當時都有不少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只不過,英國人從沒有要求香港人要尊重國歌國旗,香港人將《天佑吾皇》惡搞成個個揸住個兜,相信林鄭月娥當時比其他人更清楚。英國派來香港官僚懂不懂粵語,我相信不少英國官員都知有這個惡搞版本,但從沒有香港人因惡搞英國國歌被指為對英國王室不敬而被捕。甚至在1997年後,因為中國這個政權太爛,香港年輕一代才重新舉起1997年前的香港旗,學習唱英國國歌。
尊重國歌國旗這回事,其實都是基於那個政權是否尊重人民,正如毛澤東一直強調,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亦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可以肯定,一旦《國歌法》通過,不單代表一國兩制的終結,而且只會令年輕一代更憎恨共產黨政權及其代表的國家,正如台灣以往不斷灌輸台灣人是中國人的思想,甚至國民黨就是中國的思想,結果台灣人反而更痛恨國民黨以及中國,今天台灣主流新生代,都幾乎全是天然獨,這與甚麼意識形態灌輸一點關係也沒有。
筆者相信,《國歌法》通過的結果,就是香港年輕人更痛恨中國,就算香港政府宣稱《國歌法》在互聯網上的行為都可以追究也沒有用,西方國家的互聯網公司,相信沒幾個會願意配合港府執法。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