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被指於前年反釋法遊行中,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非法集結。控方早前突加控吳及香港眾志前成員林淳軒較嚴重的交替控罪,兩人提出反對。裁判官昨指控罪沒重複,辯方仍有4個月預備審訊,批准修改控罪。林淳軒及香港眾志常委林朗彥其後分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獲保釋候判。
辯方或傳召中聯辦主任
案情指,前年11月4日警方對民陣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遊行於同月6日下午3點開始,原定由灣仔盧押道遊行至終審法院外。惟部份人群抵達長江中心後,林淳軒揚手並用揚聲器邀請人群圍堵中聯辦。警方在中聯辦附近設立指定示威區,近3,500人聚集,其間林淳軒再以揚聲器呼籲示威人士直搗中聯辦,約30名示威者突衝前推鐵馬,並有人向警方投擲水樽及雨傘等雜物。有警員目擊林淳軒及林朗彥有份推鐵馬。其餘被告則全部不認罪,下月23日再訊,林淳軒及林朗彥的求情將留待案件審結才進行。辯方指中聯辦曾承諾向公眾開放,若控方拒將此納入承認事實,審訊時或需傳召中聯辦主任解釋「門常開」政策。
案件編號:WKCC3654/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