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涉港檔案沒完全公開

53%涉港檔案沒完全公開

【本報訊】英國法例規定,政府檔案一般必須在20年內公開,但是法律設有不少豁免條款,變相容許部份敏感檔案無限期隱藏。
根據「香港前途研究計劃」統計,1979年至1987年關於香港的英國檔案中,超過一半都是部份隱藏或全部隱藏,至今無法還原歷史真相。
根據英國的《公共檔案法》(Public Records Act),政府檔案須於20年內交給檔案處存檔,但若負責的官員有特殊原因,可拒絕交出檔案。即使最終檔案交至檔案處,英國《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亦容許政府以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等原因,遮蓋檔案的部份或全部內容,法律並無列明遮蓋期限,變相可永遠將真相隱藏。

前檔案處長稱數字偏高

一直研究英國檔案的香港前途研究計劃稱,曾統計英國外交部的香港檔案,其中1979年至1987年合共有1,553個,僅722個檔案完全公開,另外328個檔案是部份公開,503個檔案則是完全隱藏。換言之,約53%檔案都沒有完全公開。
研究計劃參與者、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徵詢過國際檔案專家意見,對方都認為數字偏高及不尋常,因此他們現正籌備有系統地就相關檔案向政府作出上訴,希望盡量還原當年的歷史。
香港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稱,以國防及外交等理由遮蓋部份檔案的內容,在西方國家是常見之事,但53%這個比率實在太高,「唔好話五成,我覺得三成都太高」。
朱福強同意根據英國法律,理論上是容許相關檔案無限期收藏,但相信若有傳媒及民眾施壓,檔案處亦須回應,他建議相關人士可向英國國會議員求助申請上訴。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