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際音樂節今年已是第70屆了,作為每年十幾萬學生參加、認受性最強的校際比賽,一直強調重視原創,重視版權。可是主辦機構今年竟然弄出了匪夷所思的侵權行為,受害者是一位年輕台灣作曲家。難以想像,一間70年歷史的老牌機構也犯下這嚴重錯誤,砸爛自己的金漆招牌事小,讓香港蒙上污名事大。
事緣在比賽項目N57(中學合唱隊-中文-混聲-中級組)的指定樂曲是《為要尋一個明星》,此曲歌詞來自徐志摩詩,作曲是冉天豪。冉天豪是台灣年輕作曲家,亦是劇團的藝術總監,在facebook輕易便能找到他的專頁。可是,音樂節主辦機構沒有直接聯絡冉天豪,也不找出版樂曲的台北室內合唱團,卻向本港多家音樂書籍分銷商查詢訂購樂曲一事,當各分銷商表示沒有提供之後,主辦機構就向一個叫「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的組織申請影印樂曲。
令人驚訝的是,此曲的作曲家年輕健在,出版社亦如常運作,這個「香港版權影印授權協會」也夠奇怪,沒有任何授權之下,也不知道憑甚麼居然批准主辦機構影印《為要尋一個明星》樂曲。大會在取得影印本後,就叫參賽學校派老師來影印,然後每份影印本收取行政費。
姑且相信大會曾努力去找樂曲原創,但人家根本近在咫尺,不用facebook尋找、不去台北室內合唱團的官網訂購,最後卻求助於甚麼授權協會,所託非人。音樂節雖有70年歷史,但不代表職員都70歲、不懂上網找資訊吧?儘管大會已就事件道歉,但能犯下這低級錯誤,真是聽到都覺得羞家。
蘇菲
作者蘇菲,有小型飛機師牌的媽媽,拒做直升機家長,讓孩子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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