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國歌法》將納入《基本法》附件,香港須透過本地立法實施。多間傳媒昨引述消息,指港府料下周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草案,但不會諮詢公眾;政府傾向將內地《國歌法》內容全部寫入本地立法,包括將國歌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如屬實將成「法例規範教育」先例。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教育制度屬港人自治範圍,質疑政府構思有違《基本法》。
記者:周 婷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本月23日開會,議程包括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多間本港傳媒昨報道,政府將於下周內提交立法文件,料大部份內容跟內地《國歌法》相同,罰則跟現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相若,即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據報道,本港《國歌法》會將官方七一、十一升旗禮等活動列作「特定場合」,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士須肅立、舉止莊重,否則或須負上刑責。報道又指政府正研究國歌二次創作問題,將參考知識產權等法例,目前未有定案,但料若在公開場合對國歌二次創作,或涉刑責。
英基:課程不會偏重國歌
另政府亦傾向將內地《國歌法》第11條,即「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納入本港法例,但條文屬指引,違反不會有罰則。教育局尚在研究具體做法,包括如何處理國際學校問題;報道又指現時大部份國際學校沒有特別教授國歌。英基學校協會轄下17所中小學主要教授國際文憑(IB)課程,發言人向《蘋果》指「課程不會偏重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歌,包括中國國歌」。
本港中、小學乃根據課程發展議會編製的課程指引,按校本需要決定教學內容及編排,惟指引非硬性規定,當局亦容許學校製作校本教材;故《國歌法》相關條文一旦落實,將創下法例規範教育先例。郭榮鏗指《基本法》列明香港教育制度屬港人自治範圍,政府不能透過《基本法》第18條和附件三,就在《國歌法》加入教育方面的指引,否則有違《基本法》。郭續指早前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了解《國歌法》內容,局方並無指出法例會提及教育指引,若日後《國家法》真的包含相關內容,他會感到十分出奇。
郭榮鏗及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均認為,應就《國歌法》立法充份諮詢,對於消息指政府下周提交草案,郭坦言:「唔知政府咁急做嚟為乜」;葉則強調若法例涉學校教學,必須先諮詢學界意見,「簡單嚟講,你要學校教國歌冇問題,但係咪有必要寫入法例?係要再深入研究」。
教育局稱會密切留意《國歌法》本地立法情況,適時配合,包括檢視課程和行政安排、更新學與教資源、支援學界,教導學生尊重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