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戴「光復香港」頸巾聽審 遭即召即判藐視法庭「冇畀機會解釋,真係威權社會」

婆婆戴「光復香港」頸巾聽審 遭即召即判藐視法庭
「冇畀機會解釋,真係威權社會」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案,昨有旁聽老婦戴上印有「光復香港」頸巾在法庭延伸部份、即法庭大堂透過螢幕聽審,保安向法官彭寶琴(圖)稟報。彭官得悉後傳召老婦入庭,直接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明言不可以任何方式展示任何標語。老婦聞言反駁:「我冇影響陪審員!好唔公平!我都冇入嚟法庭坐!」惟彭官無理會,將案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並下令老婦不得再到庭旁聽。
記者:蘇曉欣

王婆婆曾因攜有標語背包到庭遭警告,昨更因戴「光復香港」頸巾被判藐視法庭。何家達攝

整個程序,陪審團並不在場。被指藐視法庭的王婆婆離庭後仍然激動落淚。王每天到庭聽審均戴上「光復香港」頸巾、傘形頸鏈及穿「生於亂世 有種責任」上衣,直言不明何以昨天才遭法庭保安投訴,反問:「咩叫展示標語?我通身都係!噚日(前日)又唔講?」
王前日因背包上掛有「釋放政治犯」及「拒絕赤化香港」標語,已遭法庭保安發現並向法官稟報,當時法官即警告任何公眾人士不得於法庭展示標語。王昨日於是收起標語,但又遭保安指其頸巾印有標語,王對保安做法感無所適從。王感彭官完全沒給她機會解釋,感慨稱:「真係威權社會!」王稱一想到梁天琦等人或需面臨嚴重監禁,便不擔心自己刑罰,並稱已有律師願意提供協助。
事件源於大前日,彭官收到保安紙條通知,稱王於法庭延伸部份展示政治標語。控方稱事件非首次發生,必須嚴肅處理。辯方則認為不可單憑一張紙條便定奪王藐視法庭。法官於是向公眾席人士發出警告,任何人不得於法庭展示標語。
惟昨早保安再度投訴王婆婆戴上印有標語頸巾,彭官即傳召王入庭,表示現親眼看到王的頸巾上印有標語,裁定王藐視法庭罪成,之後才問王:「你要唔要請律師?」王指不知自己頸巾上的標語是甚麼,要求法庭給她鏡子看看,及稱「我考慮下先,我低端婆婆嚟㗎咋」。

稱不想保釋 官:唔係你主導

然而,彭官多次打斷王婆婆發言,大聲表示「你聽我講先」,指已裁定王罪成並將押後判刑,其間批准王保釋。王聞言即稱「我唔想保釋」,惟彭官稱:「唔係你主導!你嘅保釋條件就係由𠵱家至3月29號都唔可以嚟旁聽!」王隨即情緒激動,拒絕離開法庭,大叫:「我冇影響陪審員!好唔公平!我都冇入嚟法庭坐!」最終彭官表示休庭,王由保安陪同下離開。
早於開審前,王曾被指三度於散庭後在庭內叫囂。彭官得知後下令王不得再進庭聽審,並重申任何人於庭內以至延伸部份不得作出滋擾及叫囂行為妨礙審訊,否則均屬藐視法庭,法庭有權以簡易程序即時處理。
案件編號:HCCC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