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2歲已婚婦人向前女同事訛稱要錢辦理離婚訴訟,輕易獲對方借出12萬元。她見得手容易,再施展大話伎倆,訛稱可於離婚訴訟獲得1,000萬元,惟夫婦二人被廉署調查,戶口遭凍結,要錢支付手續費取回款項。大話婦更一人分飾四角,假扮銀行職員和律師以MSN、WhatsApp等聯絡前同事,指示對方入數,在14個月內騙取對方逾120萬元。
被告容穎芝(32歲)的大話最後被揭穿,她昨在區院承認以欺詐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欺詐共三罪,被判囚28個月,法庭並下令她向事主償還136萬元。
夫自責婚外情致妻受壓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父親嗜賭,每次欠債就向被告求助,被告將騙來的款項還債、買手袋和化妝品,餘數已花光。她對出賣事主感愧疚,欲向對方道歉,其夫則撰求情信自責因有婚外情令妻子飽受壓力。法官直斥她利用事主的同情心與信任犯案,行為無恥。
案情指被告於2009年與事主成為同事,翌年辭職,但仍不斷聯絡事主,以打離婚官司為由,於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間商借12萬元,隨後雖開出兩張共60萬元支票聲稱還債兼補償,惟最後均彈票。
被告後來以取回遭廉署凍結資產為由,要求事主協助,並分飾銀行職員和律師,指示對方分200次將逾120萬元存入被告戶口,事主嘗試向親友借錢繳交行政費,最後覺得可疑報警才揭發被騙。
案件編號:DCCC561/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