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酒店廚師遭同居女友提出分手,苦苦箍煲不果後,前年底趁女友上門取回個人物品時將大門鎖上,先企圖逼對方喝下有催情水的酒,對方拒絕後便將她強姦,其間謂:「我對你好好哋唔得㗎喎,一定要姦你先得㗎喎,唔姦你都唔轉軚㗎喎。」過程全被女方手機錄音。廚師被捕時聲稱是你情我願性交,後來承認強姦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4年。
記者:勞東來
辯方求情指被告李康濤(32歲)提堂後第一時間認罪,今次是單一事件,李自言日後重遇事主時會自行走開。他在尖沙嘴一家酒店做廚師,事業相當成功,現在毀於一旦,但他仍積極展望將來,還柙時自製了一本食譜。李13歲時曾犯事被判感化。
稱「要姦你先得」 加刑囚4年
事主X案發時23歲,她和李於2015年2月開始拍拖,翌年12月X提出分手。12月12日中午,兩人在粉嶺李家樓下的公園會面,X表明不欲和好,要求獨自到住所取回物品。李一度尾隨,擾攘一輪後承諾不入屋,在鐵閘外等候,X才答應一起上樓。惟李上樓後食言,入屋並鎖門,一度攬抱X和拉起她的裙。X找物品之際,李製作加了催情水的酒要X喝下,但X拒絕。其後李拉X入睡房,把她壓在地上強迫口交,然後在床上強姦了X。X飲泣,10分鐘後才成功推開李。
其實X早有預感此行有危險,故找了男性朋友在公園離遠監視,惟未能阻止樓上發生不幸事件。不過X暗中用手機錄音,成功錄下案發過程。
為了離開現場,X應李要求喝下催情酒。她和李離家用膳後,找機會致電男性朋友求助,其後會合朋友往醫院並報警。警方即日拘捕李,李稱X未決定分手,當日二人喝催情酒後X幫他口交,性交時X說舒服,並幫他手淫,而X以前也跟他飲過催情酒。
法官指李面對分手也許痛苦心碎,理解他渴望修復關係,但他該知道不想分手非犯案理由。法官指李揚言「一定要姦你先得」是想向X展示她無法抗拒,而他沒用安全套及違反不入屋承諾,是加刑因素,判囚4年。
案件編號:HCCC3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