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父性侵 智障女:因想爸爸開心被告承認赤裸親熱「假裝性交」

疑遭父性侵 智障女:因想爸爸開心
被告承認赤裸親熱「假裝性交」

【本報訊】弱聽、患有羊癇症兼輕度智障的19歲少女自幼父母離異,並在特殊學校寄宿,於去年農曆新年間返母家過節,但疑在年初一遭生父帶返住所侵犯並性交,母不見女兒蹤影報警揭發。任清潔工的46歲父親被控亂倫等罪昨受審,控方指父女間短訊露骨,父明言「我真係好想同你做愛」,女兒向警指「因為想爸爸開心」故同意性交。
記者:楊思雅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46歲被告被控亂倫和非禮兩罪,後者為交替控罪。亂倫罪指他於去年1月28日明知X是他女兒而與X性交;交替控罪指他於同日非禮X。
控方開案陳詞指X案發時19歲,有輕度智障,在法律上被界定為精神上沒行為能力人士,父母在她約3歲時離婚,X一直隨母親和外婆生活,後來才與生父、即被告有聯絡。控方指X有弱聽並患有羊癇症,需佩戴助聽器和定時服藥,在一所特殊學校寄宿,就讀職業培訓課程,周末才會返家。

控方揭露骨短訊

X母在案發前不久再婚,搬離住所。她於去年大年初一案發當天回外家拜年,但不見X蹤影,因擔心而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後將X送往醫院檢查。控方指根據X的錄影會面,X指當天去了父親家並與父親性交,她直言自知不對,但「因為想爸爸開心,見到爸爸做完係開心」,所以同意性交。
警方其後以亂倫罪拘捕被告,他警誡下指「我有錫我個女個波,但係佢係自願」。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指知悉X是智障,而X與他感情要好,他承認兩人當天有親熱行為,他曾赤裸地壓在X身上,但只是假裝性交。控方指被告的說法是砌詞狡辯,因根據兩人的WhatsApp紀錄,被告曾向X指「我真係好想同你做愛」,控方指相關信息露骨、親密、超越父女關係。X今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3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