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有逾千億元盈餘,但未再提供新電費補貼,而早年撥款的電費補貼仍餘下3億元,涉及9萬戶,原本津貼在今年6月30日到期。政府消息人士指,未用盡津貼住戶估計大多是獨居長者、用電量極少的用戶,「冷氣都無嗰啲」,由於政府已預留相關款項,決定延長舊津貼有效期兩年,至2020年6月30日。
社區設施裝太陽能板
港府曾在2008、2011、2012和2013年為市民提供電費補貼,每戶總補貼金額9,000元。政府消息人士解釋,電費津貼涵蓋所有階層,針對性不夠強,並非最佳幫助基層方式,強調今年預算案用了不同方式支援基層,故不推出新的電費津貼。
另外,財政預算案宣佈再預留8億元,推動在政府建築物、場地及社區設施等裝配可再生能源設施。政府消息人士指,加上早前推出2億元撥款,預計合共10億元投資的設施每年可生產600萬度電。各政府部門均可申請撥款,每個項目撥款上限不多於3,000萬元,主要以安裝太陽能板為主。
預算案又宣佈,企業購置合資格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裝置,資本開支可獲更優惠的稅務安排,由目前分5年扣除改為全數在一年內扣除。建築物能源效益指投資在慳電的設施,例如節能電梯、換LED燈等,而可再生能源裝置包括安裝太陽能板。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