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
【本報訊】中大前講師王心龍(圖)被控襲警一案昨續審,他昨出庭自辯,指當日為聲援雙學三子到高院旁聽,獲知3人改判囚後到囚車出入口位置,其間發現有男警推一名示威老嫗,另有女警拉着老嫗褲頭帶,因擔心女警對老嫗用武力,他才碰一碰女警手,怎料被警長大力推開,他為與警長保持距離才推警長。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裁決。
被裁定表證成立
41歲被告王心龍昨被裁定襲警罪表證成立,他稱曾於中大及浸大教授哲學通識課程,現時無業,在歌德學院接受培訓。他憶述去年8月17日為了聲援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獨自到高院旁聽,知悉3人被改判囚後,到高院金鐘道打算目送囚車離開,當時已有數十人聚集。
王稱發現有男警推撐着黃傘的老嫗,有女警一手拉着老嫗褲頭帶,一手搭老嫗肩膊,老嫗亦被數名警員包圍。他擔心警員會對老嫗用武力,於是上前「搭一搭」女警手,以示「根本冇需要郁個婆婆」,怎料遭警長譚子聰大力推開,譚最終半推半打地打他左胸,他感到很驚,擔心譚會進一步動武,為與譚保持距離才推譚一下,強調絕對沒有襲警意圖。
控方指譚沒推被告,反而是被告無故突然推譚,但被告不同意。辯方結案陳辭時指譚為了保護女同事,反應過敏而不斷推被告,被告自衞才推譚一下,他沒有襲警意圖,應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2947/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