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明白為甚麼還有這許多立法會議員包括民主派議員反對今年預算案派錢,他們的理據可真是弱不禁風,完全經不起考驗。
有反對的議員說,派錢只是像煙花那樣一下子就放完,沒有甚麼持續的效果,所以不可取。可是,今年預計過千億的財政盈餘也不是甚麼持續性的現象,而是在股市、樓市雙泡沫下「一期一會」的產物,明年、後年及未來幾年都難以重演(還有可能因泡沫爆破而跌破正常的水平)。既然財政盈餘大部份只會曇花一現,最合理、最好的做法不是拿來當經常性開支或搞甚麼大型基建,而是還富於民,透過退稅及派錢讓全民受惠。
民間自發項目可獲資助
有議員說,全民派錢做法不夠進取也不長進,好像在說政府及議會不懂如何調動公共開支,沒有甚麼鴻圖大計。進取有為這幾個字實在可圈可點,政府每次宣佈新項目或增加新開支當然都有一套說法甚至包裝成「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但實情卻不一定如此,有時候政府搞的項目形同大白象,效率成疑兼且後患無窮,要納稅人每年承擔更大的開支,西九文化區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西九管理局方面已表明營運收費支持不了開支,未來要有新的融資模式,政府撥款(不管注資還是作為經常性開支)是最有可能的事。這樣的「有為」真的好嗎?
還有些鴻圖大計耗費巨大但打從開始就有大量市民明確反對,例如花費超過九百億元的高鐵計劃。從08年申請撥款興建開始,反對的聲浪有增無減,十年來仍然不斷;到近期特區政府為了成就計劃而提出「一地兩檢」破壞一國兩制,高鐵計劃更不僅是效益成疑的大白象,更是破壞《基本法》及威脅港人自由及安全的「木馬」,反對之聲變得更廣泛及清楚響亮。像這樣「有為」的大計對市民、對社會是好是壞,是福是禍,現在看來清楚不過。迷信政府開支就是有為有好處實在太天真了。
全民派錢表面上看會像「放煙花」那樣變成消費,對經濟助益短暫及有限,但這樣想實在低估了市民及民間社會的創意及在地感。過去兩三年民間團體、組織自發搞的新事業、社企多不勝數,有的辦社會服務,有的搞另類教育,有的協助墟市發展,當然也有搞獨立網媒及調查報道的「新聞社」。這些民間項目當然不會得到政府撥款支持,但對社會、市民卻相當有價值。政府來個全民派錢把四百億甚至更多的資金退回社會的話,民間團體不管是搞眾籌還是爭取市民捐助的空間也更大。
派錢與增加開支無矛盾
此外,數以億元計派的錢也可以變成「種子基金」,協助年輕人實踐他們的計劃,不必坐待申請政府撥款或向銀行借貸,只要有部份社企、民間團體能借此站穩陣腳,增強不同服務及民間社會活力,當中的經濟社會效益肯定比甚麼大白象工程來得大、來得持久。
而且,今次要求全民派錢並沒打算要政府把千多億盈餘盡歸市民,目前最高的要求也不過每人派一萬元,涉及大約七百億元開支左右。要是政府真的答允,財政司司長及政府仍然有超過五百億盈餘可留作其他用途或撥歸儲備。若果像上次那樣每人派六千元,額外開支大約四百億元左右,政府仍有過千億元可以自由運用。換言之,派錢跟政府增加其他開支根本沒有矛盾,完全可以魚與熊掌兩者兼得,既有掌聲又能裝扮有為。官員及議員有甚麼好猶豫的呢?
請謹記,政府的收入來自納稅人、企業及民間,政府有大量盈餘意味它從民間取得過多資源,形成一種官富民窮的畸形現象。官一旦富起來就容易「洗腳唔抹腳」,胡亂花錢,隨時為日後的財赤埋下伏筆。為了稍稍糾正「官富民窮」的畸形現象,為了防止官員好大喜功,今年的大筆盈餘理應首先派錢還富於民再考慮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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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