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內地遊客的男人旁聽兩年前的MK騷亂案,唔停手影七至八張相還錄影,之後快手上載微信,當執達吏盲。點解咁夠薑?強國男自白:
一,我這個遊客來自西環!不是天台帳篷那些窮鬼!既然行埋是憲制新時代的新風格,法庭拍照,對一國兩制有益無害,對中港交流更和諧祥和。私影鼻祖何妖君,你說對不對?
二,一國大抑或法庭大?還用解釋?李飛說了算。再說,法庭,不是周庭,不要那麼色!
三,西九一地兩檢之後的下一步,就是法庭行內地制。不懂普通話的法官,必須去浸大考畢業試。喔,我完全沒聽到普通話廣播說不准拍攝。英文?藐視?我識條鐵耶!(這句是我翻牆抄網友)
四,聽聞你們的法官是狗官,這個狗年我想用狗官做手機wallpaper。你要share麼?
五,我不是強力部門的人,入鏡的陪審員被私影而已,保證進出廣珠澳百分百無路障。
六,我重申七次,跟那個低端的東區區議會黑衣人無關,絕對不是鄰居。一路向西,新年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