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樓的「巧手暖心」菜單,第四道菜是:野生田雞粥浸蝦子象拔蚌。我很期待。
田雞,已不多吃,甜味總不如當年。小時候,家傭、尤其祖母都做得出色。爸爸疼我,吃釀苦瓜,還是小孩稚氣味蕾的我怕苦,又愛嘗那點點的甘苦味,爸爸會把沾滲了苦瓜味的鯪魚肉挑出來給我,自己吃齋苦瓜。田雞呢,他會一顆顆的「畀粒蒜頭你喇」,剔出來放我碗中是田雞腿上的肉,一粒粒形態如蒜,他便戲稱給我吃蒜。我記得那肉的鮮甜,近乎是俏麗的。
後來也少吃田雞,家傭退休祖母年老封刀,長大後偶有吃過數次,田雞都不夠甜,淡淡的。不是野生的,肉淡,也「削」,不是味兒。
這夜的呢?粥好、象拔蚌甜、野生田雞嘛……還是未能滿足,祇有輕輕的鮮,不俏不麗,食材不復當年美(就像禾蟲一樣),非戰之罪、非廚子之功所能補回。一方水土變了,養出的食材也面目不再;心想,如果田雞能具備牠應有的俏麗,與Chateau Lascombes的麗也可相輝啊。
《禮記.月令》有提到蟈,古時稱青蛙為「螻蟈」,「螻蟈鳴,蚯蚓出。」記曰:「今御所食蛙也」,連皇帝也吃的,當然是上味了。
最後一次吃到真正蛙的上味,竟然是在意大利。好些年前,到Piemonte旅旅遊喝喝酒,在郊外的草澗路邊,見有老伯和大嬸拿着釣竿在垂釣。我問當地朋友,垂甚麼啊?又沒有河又不見塘,表面看是一大片平原,有些草倒是人咁高。
他們說:「釣蛙」。Frog fishing,我O出了一個大鄉里的嘴。用甚麼釣?落車,見他們腰間有袋,掏出「蛙餌」,竟然是「小蛙」。“Frogs are generalist carnivores”,牠們是吃同類的,那是個蛙食蛙的世界(唔怪得啲肉咁好食啦)。老伯由8歲釣到現在83歲。那片土地,還是同一片天地,方圓一帶,未被騷擾,沒被污染。
新鮮釣到的蟈,即劏,簡單的外層蘸上雞蛋麵粉鹽,薄薄的,半煎炸,Mamma Mia!我的俏麗回來了,還有點風騷。喝甚麼?當然是當地的barolo。
我想,要復刻舊時鮮美,食材的保育培養,可能要以十年樹木的根基由地方保育做起。
鏡頭回來,我面前來了一道:刴椒龍躉頭。表面平凡的刴椒實有乾坤:鹽醃七日再加大頭菜,辣香、鹹香,相擁細纏但誰也沒搶誰的風頭;魚頭,面珠爽、唇鰓滑,沒話說。由於辣度適中,以Lascombes拍和也成非常探戈。都說,wine pairing不是單看食材,還看煮法,雖然是魚頭,但以口味偏重的刴椒來煮,紅葡萄酒順理成章,是夜如果有Rhone wine的spiciness更好。
因為同枱的應該總計得半個人喝酒,那個叫葉一南的主人家說他不會有時間坐下、喝酒,連我共1.5個人喝,我便祇帶了一瓶酒。(他後來坐下、並口渴,則是後話)押陣最後兩度菜是「一口咕嚕肉」和36月特大滷水獅頭鵝飯。一看你都知我的Chateau Lascombes可不負眾望伴舞到尾,表現更是愈見自信優雅。起初開瓶,有點浮躁,睡了18年,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落了醒酒瓶,頭半小時它酸度偏高,單寧未寧,紅莓最自然,但給些耐性,30分鐘之後已判若兩人。60分鐘之後滑、香、果、饒,無一不是美輪美奐的。好傢伙,浮躁,都轉化成雍容了,你不需要魔術舌頭,在座誰都喝出前後之別。
咕嚕肉,這個以肥肉菠蘿為主的做法我不太過電,就是菜單寫「順德老人家說,咕嚕肉本應如此」我也保留,我一家連親戚都是順德老人家,倒沒聽過這做法。肥為主,是真的,我知道的是以前是肥豬肉(剩肉),才用來做咕嚕,會先把肥排肉用熱水拖過去油膩,再用山楂煮之。
至於36月大的汕頭獅頭鵝,祇吃精華:鵝髻、下巴、頸,肝、腎,其他,一律不要,吃得我腰果眼都跑出來了。滷水香、鵝更香,以剩下的Chateau Lascombes陪這道菜走到最後,perfect。
在不知道會吃甚麼,但紅酒比較合適的前提下,二級波爾多,不太雄壯的Margaux,多才多藝、有花有spice的優雅選擇,不錯。
(注:作者上一篇在《飲食男女》刊登之文章── https://etw.nextdigital.com.hk/article/3_578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