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空地疑違規作停車場

附近空地疑違規作停車場

【本報訊】位於皇崗巴士站附近的新田臨時購物城,於2015年9月18日獲城規會批出規劃許可,為期3年至今年9月18日屆滿,根據規劃許可訂明,申請人需於許可有效期內持續妥為維修保養已落實的排水設施,否則其規劃許可有機會被即時撤銷。本報發現,在新田購物城旁、逾萬平方呎的停車處並未取得有效規劃許可,規劃署指,若證實作停車場用途可能違反城規條例。
新田臨時購物城規劃許可於2015年獲批,購物城至今年2月3日才試業。翻查城規會資料,許可訂明申請人需於許可有效期內保養已落實排水設施,否則許可有機會被即時撤銷,申請人亦須確保現時所有流徑均妥為保養而不會增加毗鄰地區水浸風險。對於填土若證實與新田購物城有關是否違反有關許可,規劃署只稱申請人已提交排水影響評估及落實建議,已履行規劃許可條款。
購物城旁、與填土位置相通的逾萬平方呎空地亦疑違規用作停車場,記者於購物城試業當日到場,發現該處停泊了10多輛私家車或貨車,泊得井然有序,地上劃有黃線作指示,有購物城旅客更將車輛停泊在內。
記者以車主身份查詢停車收費,職員指當日可向到訪購物城旅客或租戶提供免費泊車,翌日起則首2小時免費,其後每3小時收費10元。當時有到訪購物城的車主查詢可否泊車,職員稱:「你入去食嘢?定租戶?」對方指他暫未屬租戶,職員則讓他免費泊車。不過,該地業主文招泰否認該處屬停車場,稱因購物城令道路阻塞才讓出入空地供購物城車輛掉頭,亦有車主自行將車輛泊在該處。
規劃署指該處屬鄉村式發展地帶,用作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用途須先取得城規會規劃許可,但該處並無相關有效許可。署方曾視察發現該處大致空置,會密切監察,若發現違例發展會採取執管行動。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