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業分析師稱愛上有夫之婦,10年前他拒以20萬元加一層樓作結婚禮金,女方再婚後他求復合,女方允改嫁但收12萬禮金後失蹤。分析師興訟追討,昨在區院續審。辯方指女方收錢非視作禮金,復合乃原告一廂情願;他為報復女方曾稱找收數公司,並說「南無阿彌陀佛,愛你變成恨你」,而女方被收數佬滋擾,屋苑貼滿大字報指她專騙男人錢。
記者:勞東來
年約五旬的原告徐志明承認於2013年9月,曾發訊息給被告彭秀玲指她欺詐,揚言找人收數,翌月曾找收數佬。惟被告警告燒他的屋和「攬住一齊死」,他遂聽警方建議停手,完全不知被告於2014及翌年,遭人上門和致電滋擾、貼大字報等事。辯方稱錄低了滋擾電話,收數佬明言債主是原告,原告質疑錄音真偽。他確認曾向被告作小額錢債申索,被判敗訴,但否認今次追討是報復。
「你對我不忠,拉你浸豬籠」
辯方指原告於2012年與被告分手,後來得知被告有新歡,發訊息指「你對我不忠,拉你浸豬籠」。原告稱不知被告有新對象,純粹想警告她,不過她回答「睬你都儍」,反映她有新男友。
原告稱2013年7月4日在facebook得知被告新婚,他重新向她表白情意,7月10日被告答應重投他懷抱,兌現2008年的結婚承諾。辯方質疑就算被告曾有承諾,至2013年已事過境遷,何況被告剛新婚,所謂兌現承諾只是原告一廂情願。辯方續指原告多次談及禮金,被告都沒回應,當原告說買禮物,她才接受款項。
原告強調被告明確答應收禮金。同年7月11日原告連發訊息給被告,稱以前不懂愛惜她,盼有機會補償,被告回覆「嗯」,原告指他理解為「Yes I do(我願意)」。他指被告答應搬來和他住,7月曾與被告談搬遷安排,8月初他每日給被告2萬元,被告致電他說「執晒行李㗎喇,快啲畀錢我啦」,但之後卻失蹤。
案件編號:DCCJ3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