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商人晚上向放狗的24歲女子露械及自瀆,女子立即通知在附近的男友,再由男友拍片,又在社交媒體facebook宣揚事件,自言「我太靚」、「我都想放低女神既(嘅)包袱」。商人昨被裁定作出有違公德罪成立,裁判官指或會判監,押後判刑。
官指口供有出入但可靠
被告譚德昭(34歲,圖)從事家族瓷磚生意,於去年1月16日在油塘區犯案。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女事主在facebook所描述與庭上口供略有出入,但也裁定女事主及其有案底的男友都是誠實可靠證人,並指有男友所拍的影片為佐證,接納兩人證供,裁定被告罪成。辯方求情指,已婚被告育有兩歲半兒子,沒案底,無預謀,且年近歲晚望能輕判。裁判官准保釋至下月2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1567/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