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 答應支付禮金表誠意 指女方收錢後失蹤 失婚漢追人妻12萬

求復合 答應支付禮金表誠意 
指女方收錢後失蹤 
失婚漢追人妻12萬

【本報訊】中年失婚商業分析師遇上有夫之婦,女方要求20萬元加一層樓作結婚禮金,惟男方不滿要求過份而沒答應,其後更失業,女方迅速另覓「水泡」再婚。男方心有不甘,苦苦要求復合,並答應分期支付20萬元禮金以示誠意,惟女方收取12萬元後玩失蹤,發短訊「啲錢我受得起,已經使晒,唔好搵我,你自己保重」。分析師昨興訟追討12萬元。
記者:黃幗慧

年約50至60歲的原告徐志明昨供稱,2007年與被告彭秀玲(約40餘歲)相識時,彭已結婚,而他當時正跟妻分居,2010年離婚,給了前妻200萬元。據了解,彭早年從內地來港,與徐曾是同事,她後來任職售貨員。
徐稱2008年初與彭開始交往,彭在幾個月後指若徐付出20萬元禮金及在深圳買一個單位,她會與當時的丈夫離婚,然後與徐結婚。徐批評彭的要求過份,「當我李嘉誠呀」。兩人於2011年10月共賦同居,但最後結婚大計沒成事,後來徐更失業,經濟出問題,彭則在2012年3月決定搬走。

人妻短訊:啲錢使晒 唔好搵我

2012年底,徐志明要求復合,彭冷淡說:「20萬畀唔起就唔需要講,相處4年,你仲要補償畀我。」臨走前還搶去徐銀包內的數百元。翌年7月,徐在facebook見到彭與名叫周炳龍的男子的結婚相,頓感無奈,「唔見咗好多嘢咁」。後來徐從朋友口中得知,彭「無依靠,唔夠錢使,好快趣搵男人做依靠,見過兩次面就上床、住埋」。
徐認為彭「咁急都係搵個水泡箒」,決定給彭多一個選擇機會,發短訊給彭自認「衰仔」及要求復合,答應她不用工作,「在家做少奶奶,住大屋」。彭回覆:「收到你20萬後,我會離婚,立即過來,你快啲盡快過錢畀我啦。」
徐在2013年7月至8月間,給了彭12萬元,但彭跟着失蹤,徐遂報警指彭失蹤。至8月18日彭傳短訊給徐:「啲錢我受得起,已經使晒,唔好搵我,你自己保重。」
彭一方指該12萬元是餽贈,又透露彭搬離單位後,徐曾到她的劏房單位過夜,導致她懷孕,彭更因宮外孕需切除餘下的一條輸卵管。徐接受盤問時否認是經手人,自爆因服食心臟藥導致性能力有問題,性行為力不從心,更指彭切掉輸卵管是其罪孽所致。下周一續訊。
案件編號:DCCJ3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