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相識近20年、在文錦渡邊境禁區內為鄰的兩家人,因爭拗業權後積怨,較遲搬入的內地婦稱從此遭鄰居針對,故請人在屋外裝設閉路電視作監控。
兩家曾爭村屋業權
工程期間鄰居着11歲女兒舉機拍攝,女孩走前時與內地婦碰撞,遭對方踢跌受傷。內地婦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求情透露鄰居爭樓失敗後陰招不絕,擺放狗屎在她家門並以樹葉掩飾,又試過把食水喉放水,累她當月被徵收4,000元水費兼被水務署截水。
涉案兩家人分別姓葉及姓袁,持雙程證的被告孫運金(42歲)乃葉家媳婦,鄰居程雪梅(48歲)則屬袁家,是受傷女童的母親。去年10月5日,程指摘被告及男工擅闖私人地方,雙方口角,程着女兒拍攝被告及男工,女兒被踢小腿後失平衡撞向鋁梯,膝頭擦損,腹部有瘀傷。被告警誡下稱遭對方滋擾達一小時,一怒之下犯案,「冇諗過要佢受傷」。
辯方求情指數年前打鼓嶺邊境禁區開放,案發地段開始升值,袁家稱擁有被告村屋的業權,透過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令」但最終敗訴,此後被告不斷遭袁家滋擾。被告獲准保釋至本月26日判刑。
據知,被告丈夫及程的丈夫早於1999年認識,雙方協議由被告丈夫把豬屋、雞屋及雜物屋翻新改建成兩間石屋,各自入住。雙方各有出錢買材料,有簽合約,但不涉金錢交易。被告於2010年遷入石屋,初時與袁家關係融洽,經收樓令一役後雙方交惡。
案件編號:FLCC80/18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