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特區政府在北京舉辦「國家所需、香港所長──共拓『一帶一路』策略機遇」論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作主旨演講,特首林鄭月娥亦有發表講話。
張德江在演講中提到「國家發展始終需要香港,也必將不斷成就香港」,並指出特區要「發揮『香港所長』,合力提升優勢互補效應……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是重要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是全球公認的最自由、最開放的經濟體……香港服務業門類全、人才多、專業化和國際化程度高,特別是金融、會計、法律、設計、諮詢等專業服務享譽全球,加之『兩文三語』通用、知識產權保護完備、市場和法制與國際接軌等有利因素,具有很強的國際競爭力。」
而林鄭月娥也表示「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基本方針,就是以一國兩制為根,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聚焦發展,以香港所長,配合國家所需,為國家和香港的未來發展作出貢獻。」此外,她進一步說明「香港將會在六個重點範疇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其中之一,就是「加強對接合作與爭議解決服務」,亦即是論壇上提及的「與國際接軌的香港法律及爭議(仲裁和調解)專業服務」。
筆者對於他們的講話非常認同,特區對國家推進一帶一路的確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而在上述的「香港所長」中,肯定司法制度是最為重要的。因為在整個國家內,就只有香港是實施普通法制度,而且終審法院總會邀請一位海外其他普通法地區內享譽盛名的法官參與審訊,因而令特區的司法制度廣獲世界認同及信任。再者,特區其他方面的法律配套設施如仲裁與法律服務亦完善,可處理實行一帶一路後,國與國之間經濟合作所牽涉的糾紛。故此,國家是不能失去香港司法制度的支援。
特區核心價值被林鄭扭曲
可惜的是,縱然張德江與林鄭月娥均明知特區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但沒有致力捍衞特區這個核心價值不受干預,反而是任由中共治港者將之抹煞及扭曲,一步一步的在港落實其「全面管治權」。
正如筆者周前在本欄中也指出,目前特區行政與立法方面均已淪陷。特首唯京是從,西環治港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甚至擺明車馬地表明「中環、西環行埋一齊幾好」。而立法會則是由保皇黨議員主導,他們依賴中聯辦才可當選,固然事事以西環意旨為依歸,變本加厲地在議會內行使偽多數人暴政,早前更趁着六位民主陣營的立法會議員先後被法庭取消議員資格的「空窗期」,大幅修改《議事規則》,全面杜絕拉布,主動閹割立法會監察政府的權力,甘願淪落為政府的橡皮圖章。
此外,治港者近年也將特區獨立的司法制度視為眼中釘,設法打擊。2014年國務院以七種語言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表明「各級法院法官」都必須「愛國愛港」、「對國家效忠」,履行職務時要「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以及「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督」,以「體現國家主權的需要」。自此以後,治港者接二連三地發表許多衝擊特區法治的言論,如聲稱將釋法「制度化、常態化」等,但特區政府竟從不反駁。這樣下來,司法方面根本難以獨善其身,何況,在特區政府及立法會均是由西環控制的情況下,一旦治港者堅持在港制訂惡法,法官也不得不依惡法判案。
美國開國元勳、第四任總統麥迪遜(James Madison)有一句名言:「如果人類是天使,那就沒有成立政府的必要。」(If men were angels, no government would be necessary.)就特區的情況看來,就是如果法官是天使,那即使沒有民主,也可維護法治精神。(If judges were angels, no democracy would be necessary.)可惜,我們的法官只是凡人,所以為了捍衞特區法治,民主必不可少。
既然中央及特區政府都認為特區要致力擔當一帶一路的「促成者」和「推廣者」,那麼,就必須維護特區的法治和司法獨立,而最佳辦法,就是中央依照承諾盡快在港實行雙普選!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