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跑馬地一所天主教堂事奉達20年的六旬男信徒,前年暑假在居住屋苑的會所被指非禮女童但受審脫罪後,去年暑假再在同一會所的閱讀室內,撫摸另一名12歲女童兼對她張開口。信徒被捕後辯稱,觸摸女童有祝福之意,辯方昨求情時也多番強調被告是虔誠信徒,惟裁判官反駁指,對信仰虔誠並非減刑因素,加上教徒不是在案件最早階段認罪,刑期不能獲全額三分之一扣減,判即時監禁22天。
判囚22天
資料顯示,被告劉國強(67歲)於上月案件開審當天,才突然改口認罪。裁判官王詩麗昨判刑指,被告與12歲事主X年齡相距50多年,被告身為長者及陌生人,對X有非份之想、毛手毛腳,必然引起X驚訝惶恐。辯方曾提及被告虔誠,王官反問:「你不斷強調呢樣嘢,究竟虔誠係咪適用?」王官指法庭須傳遞強烈訊息,保護未成年兒童,以30天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四分之一,總刑期22天。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有一名35歲兒子,感化官認為被告有悔意,對異性沒有歪念,心理也無問題。辯方指被告自知超越了法律底線,自知罪有應得,對引起X不安及困惑深感後悔。他曾向多位神父告解,亦有向明愛尋求專業協助,希望女童寬恕及原諒,把事件淡忘後專注學業,重過平靜生活。
案件編號:KCCC3799/17
■記者陸羽平、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