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曾想跳樓但「腳軟」

被告稱曾想跳樓但「腳軟」

【殺妻案】
【本報訊】六旬醋夫難忍41歲妻子有外遇並提出離婚,疑因愛成恨將她扼斃一案昨續審。被告接受盤問時被質疑他懂游泳,卻於案發後選擇跳海自殺,是無心尋死,被告辯稱自己泳術不精,更稱案發前曾計劃跳樓自殺,亦曾向妻宣稱待她自內地回港要「喺你面前跳落去」,惟他試過「企到上去就腳軟」,結果打消跳樓念頭。

認妻未說過嫌棄

被告承認因被妻子拋棄,故對她心存恨意,即使在庭上也不放過指摘亡妻的機會,但否認因此對妻動殺機,更沒有預謀置她於死地。被告稱若妻子非另結新歡,他不會介意離婚。控方指被告如真心愛妻,何不放手讓她過更好人生,被告回應:「佢可以同我同個女過更好嘅生活,冇需要未離婚就同另一個男人搞呢啲嘢!」他否認想法自私。
控方又指,其妻是因男友對患病妻子照顧有加而被打動,被告聞言即指那只是妻子藉口,「世界上咁多男人對太太好,佢會鍾意咁多個男人咩?」他亦承認,妻子從未將嫌他又老又肥、性方面表現不濟等事宣之於口,更沒有在訊息文字間流露過片言隻語。他指妻子自從轉行做保險經紀,在外認識有經濟能力的男士後,態度就改變,他從妻子所擺姿態,便領悟到她的意思。
案件編號:HCCC83/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