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再被拒保釋 或囚一年才受審獄中每日與能源公司通電郵

何志平再被拒保釋 或囚一年才受審
獄中每日與能源公司通電郵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行賄及洗黑錢,去年11月在美國紐約被捕,至今已還柙近3個月。他早前申請保釋被拒後,其代表律師提出上訴,法庭於香港時間周二凌晨開庭處理。法官最終認為案件的證據充份及詳細,被告潛逃的風險大,因此駁回上訴,何志平須繼續收柙。案件暫定今年11月正式審訊。
黃文邦 林偉聰紐約直擊

案件於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處理,何志平穿着深藍色囚衣,走入法庭時向記者一方微笑,無鎖上手扣。他坐在辯護律師之間後,向法官Katherine B. Forrest點頭說「Good afternoon(午安)」。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拒絕何保釋。

何志平於香港時間昨日凌晨上庭應訊,法官最終以潛逃風險大為由,駁回他的保釋上訴。
美聯社

官指定罪機會高

法官認為案件證據充份及詳細,許多證物是電郵及銀行紀錄等白紙黑字文件,定罪機會高,何潛逃的機會自然也高。對於辯方指何過去參與大量公共服務,品格可靠,法官反駁指本案控罪是賄賂,性質上是缺誠信,故何在公眾前的一面未必可代表整個人。
法官又認為,中國大陸許多說法,包括一些官方媒體評論,都形容是次案件是政治檢控,因此即使何志平潛逃至中國或香港,也不代表他會名譽掃地,外界可能只會視他為一名避過政治檢控的中國人。辯方律師強調,何已達68歲高齡,無能力潛逃。但法官有另一解讀,認為引渡疑犯的法律程序需時至少數年,正是由於被告年老,若他潛逃,這數年自由已非常寶貴。對何有高血壓等問題,法官也認為他的身體未至於虛弱到不能潛逃。
檢控官在庭上首披露,何在羈押期間,每天與涉案能源公司的人員以電郵溝通。控方相信能源公司仍願意幫助被告,故可能會花錢助他逃走,或補償其失去了的保釋金。對於辯方將保釋金加大10倍至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法官指無法估計何背後的資源有多少,所以她不能肯定這個保釋金額是否足夠。
法官接納控方所指,雖然港美兩地簽署了引渡疑犯的協議,但設有不少豁免條款,過往也有案例顯示港府會拒絕交人。何聞判後未有太大反應,其後在庭警批准下,逐一與其代表律師握手。他在離開時再望向記者一方,但沒有再露出微笑。法官宣佈,下次開庭日期訂於4月13日,屆時將繼續討論處理證物等程序問題;案件的正式審訊日期則暫訂於今年11月5日,意味何志平由被捕至正式受審,合共會被囚禁接近1年。不過,基於他不獲保釋,法官同意辯方有權提出提早審訊。法官又指,預計審訊需時約6星期,比上次她估計的4星期更長。
控罪指,何在2014年至2017年間,在另一被告、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賄賂乍得總統;另外又涉向烏干達外長及總統提供利益,為其背後的能源公司換取生意上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