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月娥政府去年假法官之手,一口氣褫奪立法會四名民選議員席位;今年安排補選,又假選舉主任之名,一口氣褫奪周庭、劉頴匡等四人參選資格。這樣當選而被禁任職、未選而被禁參選,甚饒中共人大代表選舉慣例。例如貴州小民幸清賢二○一一年參選,轉眼就被初選「淘汰」:原來初選提名人都是當局的人。
周庭、劉頴匡等遭剝奪參選權,據選舉主任說,原因在於「主張香港獨立」。周庭是香港眾志創黨人之一,而其黨綱鼓吹民主自決,等於不否定港獨;劉頴匡則二○一六年表明支持獨立,現在雖然宣佈「鑑於政治現實不復支持」,但應屬口是心非。選舉主任憑人家過去的言行,或其政黨過去寫下的政綱,判斷人家今天的思想,這是古人說的誅心之法。而這誅心之法不知為甚麼未見施於鄭月娥。
按鄭月娥臣事港英政府多年,一九九○年代初更莊嚴宣誓,說將效忠大英帝國始終不渝,於是獲得英國國籍。二○○七年,她為求出任新香港發展局長,鑑於政治現實,才捨棄英籍。然則她近年所謂效忠中國,應屬口是心非,何況她老公、犬子至今仍然苦戀英國,不棄英籍。偏偏她去年却可以大搖大擺「競選」,更獲中共選舉為行政長官。
鄭月娥說:「周庭等被褫奪參選資格,假如不服,大可訴諸法庭。香港是法治社會。」這使人想起去年十二月十八日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上香港電台自由風節目,議論一地兩檢,反問主持說:「訴諸法庭?試看一九九七年至今一些法官所說所為,你認為會有好結果嗎?」二○一六年,有個陳浩天一心角逐立法會議席,却因「從事港獨」,被褫奪參選資格。同年九月,他訴諸法庭。法庭二○一七年五月才審訊,審訊完畢,押後判決,一押就押到二○一八年的今天,還沒有結果。
周庭等遭人大代表初選式淘汰,香港選舉委員會法律界所有三十名委員齊聲譴責,歐洲聯盟、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等也先後執言,認為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香港還有沒有法治,事實昭昭在目,鄭月娥說一千次「香港是法治社會」,恐怕都是徒勞。
北宋末年,蔡京當國,把三百零九賢臣列為「奸黨」,黨籍株連子孫、親友。有一年會試,李階佔鰲頭,為進士第一。但他父親李深、親戚陳瓘都名列「奸黨」榜。殿試時,同榜進士安忱就向徽宗皇帝進讒言:「使黨人之子階魁南宮多士(會試由南宮主辦,南宮即禮部),無以示天下。」徽宗是個昏君,不由分說,褫奪李階的進士資格,賜與安忱,難怪史家說當時「棄紀綱法度為虛器」(《宋史紀事本末》卷四十九)。今天香港的選舉,和徽宗時代的科舉,可謂不分軒輊。唯一不同的,是周庭等「假如不服,大可訴諸法庭」。
古德明
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