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惠州區伯」的廣東惠州維權人士李建新(圖)涉嫌敲詐勒索案,經過12小時審訊,法院前日凌晨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刑11年。李建新代表律師認為,長期舉報官員貪污的李遭人陷害。律師藺其磊昨向《蘋果》記者表示,根本是沒有罪的事,卻判了11年的重刑,他們已提出上訴。
律師:疑遭人陷害
廣東惠州市惠東縣法院前日凌晨裁定李建新敲詐勒索罪成立,判刑11年,而另一項控罪非法佔用耕地則不成立。控方指,李於2014年遇襲致一隻眼睛失明及殘疾後,收受商人黃建平350萬元人民幣(434萬港元),作為刪除兩篇舉報前惠州副市長黃錦輝在內的官員貪污帖文的報酬,但李收取款項後,帖文續在網上流傳,黃建平於是報警。
藺其磊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李建新被判有罪是匪夷所思的。他指,黃建平交付350萬時曾表示,這筆錢是作為李遇襲受傷的醫療費,交付過程中有進行錄音。他質疑,黃向警員作偽證,加上黃曾要求李建新寫下借據,藺其磊認為案情充滿疑點,有理由相信李是遭人陷害。長期跟進李案的港人廖建豪對法院的判決也非常不滿:「因為從邏輯推理來講,他絕對是一個舉報貪官的勇士。我可以肯定他是一個殉道者。他被人砍了幾刀,給被人潑了硫酸,350萬是遠遠補償不了他身體上的損失。」廖建豪等7人原本到惠州聲援李,但開庭前一度被當地公安帶走。
自由亞洲電台/《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