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奪公民廣場案】
【本報訊】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目前正面對政府多重司法打壓,三人在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原被判80至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一年內兩度提覆核,要求將三人即時收監。上訴庭指三人行為暴力,改判監禁6至8個月,三子不服並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將於下周二(6日)下午4時頒判詞,判詞將決定三子需否重返監獄服餘下刑期。
三子在上月中提出上訴,首席法官馬道立當時指,三人衝擊公民廣場的鐵閘,肯定涉及暴力,但暴力程度並非最嚴重,而上訴庭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定下判刑指引的做法並沒有錯。
馬官同時指,上訴庭將原本的刑罰由社會服務令改判成即時監禁是「大跳躍」,律政司也指三人已服了約一半刑期,若終院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可即時釋放三人。
黃之鋒另就藐視法庭案上訴
除了重奪公民廣場案,黃之鋒涉嫌於2014年佔領旺角清場案中未有依照禁制令離開,被控刑事藐視法庭,上月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個月。黃之鋒服刑6天後獲准保釋外出就刑期上訴。
案件編號:FACC8-10/17
■記者黃幗慧、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