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警於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被判監兩年,早前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而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更率先獲准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級督察劉卓毅早前亦申請上訴許可,法庭昨日頒判詞,同樣受理申請。
爭拗打人片可否呈堂
劉卓毅與黃祖成一樣,同樣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倫明高早前在黃祖成一案中表明,在考慮錄影片段可否呈堂時,究竟法庭應該採用較嚴謹抑或較寬鬆的法律準則,問題屬於法律爭拗,故此可據此直接向上訴庭3名法官提出;倫明高今次亦採納相同論點,表明劉卓毅可就此上訴。
至於就刑期的上訴,辯方指劉卓毅沒有親手施襲,甚至一度拉開同袍,判刑屬過重,而控方早表明基於法官已批准黃就此上訴,故不反對劉的申請,法庭亦認為理據可供爭拗,決定受理。
同案其餘5名被告依次為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
案件編號:CACC38/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