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100」野外長跑比賽中多次搶他人水(包括賽事攝影師)的中國選手,為他的惡行詭辯,說那是用空的水樽跟人交換裝滿水的水樽,不是搶。
還有比這更荒唐的理由嗎?
空水樽與裝滿水的水樽並不等價,如何交換?兩隻水樽拿去回收站,回收價一樣,裏面的水才是商品。在香港買樽裝水,商家不會預收水樽按金,所以絕大多數人把用完的水樽當垃圾棄置。運動員固然需要水,攝影師、行山人士均需食水,誰會用裝滿水的水樽去交換別人的空水樽?
這個中國選手品行之惡劣,超越正常人想像。搶了別人的水之外,還把自己手上的垃圾丟給別人,成為別人的負擔。
有跑步習慣的人會明白,身上任何一點額外負擔都會影響跑步成績,帶着水樽跑步,無論把水放在哪兒,都感覺不自在。所以這個中國選手沿途多次搶水。他自己不用帶水,需要飲水時就去搶別人的水。跑步比賽,好手成績相當接近,一個沒有任何額外負擔的人,當然跑得輕鬆,成績也相對較好,以此手法勝出,是勝之不武。
若上述歪理成立,則從此以後地球上再也沒有盜竊罪行。只要買過一支水、一樽酒、一盒果汁、一瓶牛奶……就會有源源不絕的水、酒、果汁、牛奶飲用。喝完上述飲品或酒,拿着空樽去商場、超巿、酒吧交換裝滿飲品或酒的樽即可;去銀行打劫,也不過是用一個空的容器去交換裝滿現金的容器而已。天下無賊,乃真正盛世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