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假學歷 死人發證書

女經紀假學歷 死人發證書

【本報訊】來自破碎家庭的女兼職保險代理,求學時未婚懷孕而未能完成中五,兩段婚姻都離婚收場。她投身保險業,為符業界最低學歷要求,屢次虛報假學歷,訛稱自己中五畢業,卻遭第二任丈夫揭發。她共向6間公司虛報學歷,昨承認6項欺詐罪,裁判官指代理用假文件犯案,明言會判監,將她還柙至本月14日判刑。

未婚懷孕輟學

保險業聯會規定2000年1月以後入職的保險代理,須具備中五或同等教育程度。被告楊頌婷(40歲)從2002年8月至2013年4月期間,向友邦、富通等5間保險公司及一間職業介紹所遞交入職申請時,訛稱1989至1994年間在博允英文中學讀至中五,並曾呈交校長於1994年7月發出的畢業證書。
廉署接報調查,發現博允英文中學早於1988年停辦,第二年注銷註冊,校長更在1994年5月下旬死亡。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有兩段婚姻,均離婚收場,她育有兩名分別23歲及6歲兒子。被告來自破碎家庭,15歲離家,至17歲為男友誕下長子,因此沒完成中五課程。
辯方又透露,被告當年認識從事保險業的首任丈夫,因而投身保險業,但兼職收入不高,她本身有其他正職,曾從事營業員,現在廚具公司工作。
辯方續稱,她為入職而虛報學歷,每次轉工都犯虛報學歷的相同錯誤,而她於2010至2012年完成香港專業進修學校的毅進課程,其實已等同中五學歷。
案件編號:ESCC3518/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