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3歲父親被指自女兒4歲開始,多次乘女兒睡覺時非禮及強姦對方,每次均沒有使用安全套,橫跨達10年。直到女兒14歲,不甘多番受辱,遂購買刀仔放床邊自衞,之後沒再遭受性侵,並於前年報警揭發事件。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兒供稱有一晚遭父親強姦後,對方問她「你咁肥,仲未減到肥,係咪有咗BB」,又問她性交後「痛唔痛」。她聞言感屈辱,有感自己存在是為滿足父親性慾。
記者:蘇曉欣
從事工程行業的被告昨否認7項非禮、強姦及與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指被告由2005年開始,在內地及香港寓所非禮及強姦女兒X,直到2015年才停止性侵行為。X於2016年11月報警,現年17歲,仍然就學。
在內地鄰居寓所犯案
控方昨日讀出開案陳詞,並播放X的錄影會面,透露被告與內地女子結婚後誕下X,X與母親在內地居住,被告則偶爾到內地探望兩人。惟被告與妻子感情破裂,X於2009至2010年間從內地來港與父親同住。
X稱首兩次非禮行為發生於2005至2008年,她當時僅4至6歲,仍居於內地。X記得父親當時兩度乘她睡午覺時,走進房間用手指插其下體。她表示當時年紀太小,學校沒有性教育,不知發生何事,亦記不清確實犯案日期,直到長大後才知被父親非禮。
及後她隨父來港居住,稱在2012至2015年間三度遭對方在香港寓所性侵。X稱每次父親均會乘她深夜睡覺時,脫下其內褲強姦她。她稱第一次被性侵時不敢張眼觀看,只感到下體十分疼痛,不太確定是否被父親強姦。及後父親兩度重施故技,X指父親更捉着其雙腿放於腰間再進行性交。她不知如何是好,亦怕舉報父親後會變孤兒,於是「扮瞓」,但亦會扮作轉換睡覺姿勢「反抗」。她稱有一次父親問她是否懷孕,她感十分羞辱。
最後一次性侵發生於2014至2015年,X隨父親回內地探望鄰居,兩人當晚在鄰居寓所過夜,其間她再遭父親性侵。她當時感難以置信,沒想過父親會於鄰居寓所強姦她。她指父親每次強姦她後,都會拿濕毛巾幫她抹下體,惟她忘了該次父親有否這樣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