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樽搶手機慣犯重囚80月

爆樽搶手機
慣犯重囚80月

【本報訊】盜竊慣犯放監兩個月即犯劫案,先在屯門的輕鐵站欲強搶途人手機,遭其他途人制止後,在鄰近的友愛邨再搶3名青年的手機,「爆樽」威嚇下得手逃去,但最終落網。工人昨在高院承認為賺快錢而行劫,稱犯事前飲了半支威士忌和吸了毒,被酒力藥力壯大了膽。法官斥責他公然搶劫乃無法無天,視法紀如無物,又對年輕人施暴,不搶到手絕不言休,判監6年8個月。
送貨工人梁子俊(33歲)昨承認企圖搶劫及搶劫罪。辯方指他自小父母離異,中二輟學後結識損友,染上海洛英和冰毒癮,自16歲起累積企圖搶劫、傷人等25項案底,包括17次盜竊。辯方求情指梁及早認罪,非有組織罪案,事主傷勢不重。

官讚途人挺身而出

案情指,梁去年4月24日晚上9時在輕鐵豐景園站向37歲男途人借電話不遂,掌摑和拳打對方,欲強搶其褲袋內的華碩牌電話,另一姓張男途人見狀上前制止。法官昨表揚張挺身而出,更令梁逃走時遺下身份證被警方撿獲,間接協助破案,功不可沒。
梁離開輕鐵站約半小時後,在鄰近友愛邨的乒乓球室遇上3名16至19歲青年。3人拒絕梁加入玩撲克牌,梁質問16歲少年為何拍下他的照片,對方否認後遭梁毆打。梁叫3人交出手機,3人堅拒,梁短暫離開後帶回玻璃樽敲碎威嚇,3人終交出兩部iPhone和一部LG手機。
案件編號:HCCC387/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