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倉務男懷疑年輕19歲的愛妻另結新歡,涉扼斃妻子後跳海自殺但獲救一案,昨在高院續審。庭上播放他跳海獲救後在醫院接受警誡的錄影片段,他承認因妻子決絕提離婚,即火遮眼掌摑和拳打對方,並扼頸使她窒息,其後「驚佢未死,用膠紙封住口鼻」。他指女兒翌日JUPAS放榜,遂留字條和金錢,叮囑女兒「好好讀書」,惟墮海一刻想起女兒父母皆亡的慘況,遂大聲呼救。
記者:楊思雅
現年61歲何姓被告否認謀殺罪,指他前年8月謀殺唐姓妻子。被告在醫院接受錄影會面,警誡下指與妻結婚19年,一直愛錫對方,「全部家務都係我做,煮飯洗衫全部我做」。
妻有外遇堅決離婚
被告透露妻子本任職美容,後轉任保險經紀,由於以大陸客為主,不時北上。他指妻子自前年4月起經常前往河南,懷疑她有外遇,妻子起初否認,但後來承認結識了一名男子,很欣賞對方並提離婚。被告以死要脅不果,妻子堅決提離婚,並於6月返回大陸。
被告指女兒同年8月8日大學JUPAS放榜,妻子答應返港陪伴,他遂打算待妻回港後與她同歸於盡。他早已寫下遺書叮囑女兒「畀心機做人,好好讀書,得閒要探姑媽、探爺爺」,將存摺、強積金、基金戶口等資料留下,另預備3萬元作為女兒大學放榜的留位費。被告並交代女兒要依時繳交水電費、寬頻費用等。
案發8月6日當晚,妻子從大陸返港,向被告指「自己搞離婚,你同唔同意都好」,被告聞言「火即刻嚟」,先掌摑妻子,再拳打她膊頭,妻子跌倒床上,他半跪在妻子身上,雙手緊扼她的頸,其間再次掌摑和拳打她。直至妻子呼吸微弱,他仍「火上心頭,驚佢未死,用膠紙封住口鼻」。他將遺書放在台上後便離家自殺,當墮海一刻,他想起女兒,「如果我哋兩個都死咗,佢好慘」,於是抓緊浮波,大聲呼救,在海中近兩小時後獲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