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工商管理系四年級男生聲稱因壓力大,在校內圖書館伸手穿過書櫃影女子裙底。男生當場被截停後,跪求對方不要報警,承諾會將相「delete(刪除)晒佢」。男生昨在東區法院認罪候判,其父撰求情信,自責沒有好好管教兒子。
23歲的被告梁津南承認一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畢業後現於一家銀行當見習生,本來有大好前途,而家人知悉被告犯案後感到意外。被告有看精神醫生,報告指他面對很大壓力。裁判官現待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27日判刑。
即場致歉 跪求勿報警
案發於去年5月18日,23歲事主在港大呂志和法律圖書館看書,站在書櫃旁的她聽到有聲,轉頭一望見到一部粉紅色手機從書櫃中伸出,鏡頭對準她的裙底。事主大叫「你做乜呀?」跑到書櫃的另一邊截停被告。被告致歉說:「對唔住,我好大壓力,屋企冇錢,我final year(最後一年)喇,手機裏面你啲相我會delete晒佢」,然後跪求事主不要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3355/17
■記者黃幗慧